115年高雄市勞工局補助辦理-NA09照服職前檢定專班
課程資訊
| 課程名稱: |
NA09照服職前檢定專班 |
| 主辦機關: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
| 訓練計畫: |
115年度補助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 |
| 上課地點: |
- 學科: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7樓)
- 術科(臨床實習、回覆示教):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180 號3-7 樓(佳醫綜合長照機構)
- 術科(居家實習):高雄市大寮區鳳屏一路472號3樓(社團法人高雄長期照顧人員福利促進協會附設高雄市立長促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 服務機構);居恩有限公司附設高雄市私立居恩居家長照機構(高雄市楠梓區清豐里芎蕉二街82號)共同安排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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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日期: |
115/03/03 ~ 115/03/31 17:00 |
| 訓練日期: |
115/04/15 ~ 115/05/13 |
| 上課時間: |
每週一至週五 08:30-17:30上課 |
| 訓練時數: |
130小時 |
| 學 分 數 : |
非學分班 |
| 訓練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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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繳費方式: |
正取者須於115年04月13日前完成繳交全額訓練費用 13,130元。(可至郵局劃撥,劃撥帳號42125731,戶名『義守大學』存根聯請寫上姓名後傳真至07-2710381或mail至wutina@isu.edu.tw 吳小姐收。
- 受訓對象,參加核心課程之出席率應達80%以上,並完成所有實作課程、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及臨床實習課程者,始可參加成績考核。
身份別:請參照簡章。(非自願性失業者請先諮詢各區就業服務站。)
- 受訓對象參加實作課程、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及臨床實習課程,非不可抗力之因素不得請假。
- 依成績考核結果,補助個人訓練費用:
- 經成績考核及格,取得結業證明書,且符合全額補助訓練費用之參訓者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文件者,依繳交之個人訓練費用100%補助。(詳情請洽詢訓練單位)。
- 經成績考核及格,取得結業證明書,未具前款所列對象身分者,依繳交之個人訓練費用補助80%,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
- 經成績考核結果不及格,未取得結業證明書者,依前二款規定之補助標準,補助其1/2。
- 在職勞工參加本計畫之補助金額,納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產業人才投資方案相關計畫補助額度內計算。
補助款轉發時程:本訓練單位接獲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審查通過,撥付補助款項後,於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轉發受補助學員。 |
| 招收人數: |
32人(以失業者為優先,招生人數不滿者,得招收在職者,以4 人為原則) |
參訓資格
| 學歷: |
不拘 |
| 年齡: |
年滿16歲以上 |
| 其他條件: |
訓練對象為年滿十六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或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並於開訓日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新住民:
- 與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在臺灣地區居留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 前目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與其配偶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而依法規規定得在臺灣地區繼續居留工作
- 經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許可其居留之下列對象之一:
- 泰國、緬甸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 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並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
-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 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含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不得以失業者身分參訓。
- 日間部在學學生者,即非屬「勞動力」範疇之「失業者」,自不符合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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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訓方式
| 甄試地點: |
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 |
| 甄試日期: |
- 筆試:115年04月07日09時30分筆試完成後,進入口試程序 (預訓人數2 倍為原則)
- 口試:115年04月07日13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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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試方式: |
- 筆試50%(80 題選擇及2 題簡答試題並分A、B 卷)
試題範圍:照服員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題庫
- 口試50%(內容包含學員參訓歷史、近半年求職歷程、訓後生涯規劃及適訓綜合評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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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錄訓說明: |
- 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者、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所定特定對象、新住民、性侵害被害人或高齡者身分之甄試者,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最遲應於甄試當日提出,屆期未依規定提出者,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 甄試作業分筆試及口試二階段,分數各占百分之五十,筆試加口試總成績達六十分以上,始得錄訓為原則。
- 訓練單位應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成績及名次後,依序錄訓,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總成績及筆試成績皆同分者,以口試評量項目配分最高之得分較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一律不予錄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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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試錄取: |
- 錄取名單:於115年04月09日本單位公告欄或網站公佈,錄訓學員將以電話或簡訊方式通知。
- 成績複查:參加甄試人員對於試題若有疑義,應於甄試日結束次日起3個(含)工作日以內提出;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3個(含)工作日內提出,逾期提出者,得不予受理。參加甄試人員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提供各細項分數、複印答案卷(卡)或評審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試題命製人員及監評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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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內容
| 課程目標: |
- 學科:提昇照顧服務員對學科認知及資源尋求能力。
- 技能:培養照顧服務員能夠正確執行長期照護個案基本生活需求(如餵食,沐浴上下床活動…等)及溝通應變能力。
- 品德:引導照顧服務員能遵守照顧服務倫理,以愛心、服務關懷之精神提供照顧服務。
- 培養照顧服務員,落實「在地人服務在地人」之理念,同時增加長期照護人力,創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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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業方向: |
為配合我國「高齡化社會」來臨,因應長期照護人力需求,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提升照顧服務品質,增加民眾就業機會,協助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後,至社區家中、養護機構、醫療院所,護理機構就業。 |
| 核心課程: |
- 長期照顧服務願景與相關法律基本認識(2小時):長期照顧服務願景與相關法律基本認識學理概念
- 照顧服務員功能角色與服務內涵(2小時):照顧服務員功能角色與服務內涵學理概念
- 照顧服務資源與團隊協同合作(2小時):照顧服務資源與團隊協同合作學理概念
- 認識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與服務技巧(4小時):認識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與服務技巧學理概念
- 認識失智症與溝通技巧(2小時):認識失智症與溝通技巧學理概念
- 認識家庭照顧者與服務技巧(2小時):認識家庭照顧者與服務技巧學理概念
- 原住民族文化安全導論(3小時):原住民族文化安全導論學理概念
- 心理健康與壓力調適(2小時):心理健康與壓力調適學理概念
- 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1小時):人際關係與溝通技巧能力
- 身體結構與功能(2小時):身體結構與功能學理概念
- 基本生命徵象(2小時):基本生命徵象學理概念
- 基本生理需求(3小時):基本生理需求學理概念
- 疾病徵兆之認識及老人常見疾病之照顧事項(3小時):疾病徵兆之認識及老人常見疾病之照顧事項學理概念
- 急症處理(2小時):急症處理學理概念
- 急救概念(2小時):急救學理概念學理概念
- 感染管制及隔離措施(2小時):感染管制及隔離措施學理概念
- 居家用藥安全(1小時):居家用藥安全學理概念
- 意外災害的緊急處理(1小時):意外災害的緊急處理學理概念
- 臨終關懷及認識安寧照顧(2小時):臨終關懷及認識安寧照顧學理概念
- 清潔與舒適協助技巧(6小時):清潔與舒適協助技巧學理概念
- 營養膳食與備餐原則(2小時):營養膳食與備餐原則學理概念
- 家務處理協助技巧(2小時):家務處理協助技巧學理概念
- 復能及支持自立與輔具運用(4小時):復能及支持自立與輔具運用學理概念
- 多元性別平等(3小時):多元性別平等學理概念
- 精神疾病之認識與照顧(2小時):精神疾病之認識與照顧學理概念
- 居家血糖測量(1小時):居家血糖測量學理概念
- 居家甘油球通便(1小時):居家甘油球通便學理概念
- 傷口分泌物簡易照顧處理(1小時):傷口分泌物簡易照顧處理學理概念
- 家庭暴力、老人保護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工作概述(含相關政策與法律)(2小時):家庭暴力、老人保護及身心障礙者保護工作概述(含相關政策與法律)學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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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作課程: |
- 基本生命徵象(1小時):基本生命徵象實際操作
- 急救概念(2小時):急救概念實際操作
- 清潔與舒適協助技巧(2小時):清潔與舒適協助技巧實際操作
- 營養膳食與備餐原則(1小時):營養膳食與備餐原則實際操作
- 復能及支持自立與輔具運用(2小時):復能及支持自立與輔具運用實際操作
- 回覆示教(18小時):回覆示教技術複習及實際操作
- 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2小時):針對上述課程內容做一整體評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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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課程: |
- 住宿式長照機構之臨床實習(30小時):
- 基礎身體照顧類
- 生活支持照顧:舖床及更換床單、垃圾分類廢物處理
- 技術性照護:尿管照護、尿套使用、鼻胃管灌食、鼻胃管照護等技術性工作
- 安全保護照顧類:協助輪椅患者上下床、安全照顧
- 預防性照顧類:測量體溫、呼吸、心跳、血壓等
- 活動帶領技術類:方案活動帶領
- 居家服務委託單位之居家實習(8小時):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身體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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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訓練方式: |
- 核心課程:依據高雄市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及頒布之課程內容辦理。共計64 小時,以演講、講述、問答、價值澄清、討論法進行
- 實作課程:術科課程:按前述規定辦理,含專業學科實作8 小時、回覆示教18 小時及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2小時、臨床實習30 小時,居家實習8 小時。
- 測驗:核心課程出席率至少80%以上,並完成所有回覆示教、臨床實習、居家實習、實作課程及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者非不可抗力之因素不得請假,始可參加成績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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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報名繳交資料: |
- 報名參訓切結,如因故未能於報名當日繳交者,最遲應於筆試前繳交。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特定身分者,應附證明文件
- 2吋照片一式1 張
- 其他:以正楷詳細填寫報名表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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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事項: |
- 課程洽詢:07-2169052 吳小姐。
- 本班次為推廣教育非學分班,不授予學位證書。
- 上課地點,備有茶水間,圖書雜誌可借閱。
- 詳細內容請參考下載簡章(如附加檔案)或來電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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