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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5年高雄市勞工局訓就中心委辦-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培訓班(鳳山區)

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培訓班(鳳山區)
主辦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訓練計畫: 115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
報名地點: 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
上課地點:
  • 鳳山老人活動中心(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222號2樓)
  • 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 樓)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5/11/30 17:00
訓練日期: 115/12/08 ~ 116/01/27
上課時間: 週一與週五09:00至17:00上課
訓練時數: 200小時
學 分 數 : 非學分班
訓練費用:
  • 學員負擔:4,133元
  • 政府負擔:16,534元
  • 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如下: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 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1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 獨力負擔家計者
      • 中高齡者
      • 身心障礙者
      • 原住民
      •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
      • 長期失業者
      • 二度就業婦女
      • 家庭暴力被害人者
      • 更生受保護人者
      •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
        1. 新住民(依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指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
        2. 性侵害被害人(依促進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被害人就業補助作業要點):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性侵害被害人身分證明文件、保護令影本或判決書影本。
        3. 就業弱勢少年:指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
    • 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 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 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 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 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 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 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 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高齡之失業者
      •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招收人數: 30人

參訓資格

學歷: 高中/職(含)以上(含)以上同等學歷畢業證明
年齡: 年滿18歲以上
其他條件:
  • 各訓練班次訓練對象為年滿18歲(含)以上、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 具中華民國國籍
    • 新住民
    • 泰緬地區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
    • 泰緬、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並依就服法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 跨國(境)人口販賣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喪失部分工作能力,其失能程度符合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第二等級至第十五等級規定之項目,且未經雇主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通知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者。
  • 具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者,須於招生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各就業服務站進行職 業訓練諮詢推介參訓,將推介單等文件繳交至本單位受理報名及確認報名者身分。
  • 不得報名:
    • 民眾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尚於前次完訓或結訓班次之訓後一百八十日內。
      • 曾參加職前訓練課程而被退訓,其退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一年內。
      • 重復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其離、退訓日(不含適應期內離訓)、完訓日或結訓日尚於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三年內。
      • 報名班次之開訓日前二年內,已有二次以上離訓、退訓、完訓或結訓之職前訓練參訓紀錄(不含適應期內離訓)
    • 前項不得報名之參訓紀錄,以參加勞動力發展署及其所屬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 已參加職前或在職訓練計畫之學員,訓練期間不得報名參加本職業訓練計畫,如經查獲,應撤銷後者參訓資格。另外日間在學學生、在職勞工、自營作業者、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不得參加職前訓練。
    • 備註:公司或行(商)號負責人說明如下:
      • 公司或行(商)號係指公司登記狀態為「核准設立」、「核准設立,但已命令解散」、「申覆(辯)期」、「列入廢止中」等。
      • 公司負責人者,包含董事長、副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獨立董事、執行業務股東、代表公司股東、訴訟代理人、重整監督人、重整人、臨時管理人、接管小組召集人、接管小組等。
      • 商號負責人者,包含負責人、合夥人。
    • 如檢具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仍得報名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
      • 擔任公司行(商)號負責人之單位(以下簡稱該單位)屬非營利事業之證明文件。
      • 申請人已無從事事業經營者:
        1. 該單位已依法停(歇)業或解散之證明文件。
        2. 該單位已依法變更負責人,應檢附向目的事業之主管機關或財稅主管機關變更登記之證明文件。
        3. 該單位出具與申請人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件,或申請人與該單位解除或終止董事或監察人等委任關係之證明文件。(依民法第549條及公司法第199條、第227條等規定)
        4. 申請人遭該單位冒名登記為負責人,且無法提供上開證明者,應檢附向檢察機關提出告訴之證明文件。

甄試錄訓方式

甄試地點: 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號7樓)
甄試日期:
  • 筆試:115年12月02日09時30分
  • 口試:115年12月02日10時30分
甄試說明:
  • 甄試計分方式:
    • 筆試50%(內容包含選擇題,出題範圍包含含國小課後照顧基本常識)
    • 口試50%(內容包含應試者參訓歷史、條件、目的、近半年求職歷程、就業意願與規畫、訓後生涯規劃、服裝儀容及態度、表達及思考邏輯及適訓綜合評估)
  • 延期:甄試當日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經高雄市政府公告高中職以下停止上課者,將延期辦理甄試。
  • 筆試前,應試者應出示符合參訓資格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未符資格者,不得參加筆試;甄試當日未攜帶應備證明文件者,應簽具並繳交符合資格之切結書,並於錄訓報到時出示證明文件,未出示者,視同放棄參訓資格。筆試測驗開始十五分鐘後不得進入試場應試,視為缺考。
  • 口試階段:依筆試測驗成績,依序選取參加口試人員,其人數以預訓人數之二倍為原則。
  • ※截止報名期限日以有40人以上報名,甄試當日以有30人以上到考,若報名或參加甄試人數不足將延後開班,每次延班不得超過14日,最多延長2次,若有延長招生期限之必要,將於台灣就業通網站公告,並以電話或e-mail通知報名民眾,若第2次延班錄取人數或開班人數未達15人者將予停班。
  • 錄訓說明:
    • 錄訓方式: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須達60分以上始得錄訓,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分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成績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總成績及筆試成績皆同分者,以口試評量項目配分最高之得分較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或口試者,不予錄訓。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身分及就業服務法24條所定特定對象、新住民或性侵被害人、高齡者身分之應試者,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最遲應於甄試當日提出,逾時或未依規定提出者,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 甄試題目及答案於本單位公告欄或網站公布7日。
    • 錄取名額:正取30 名,備取10名。 
    • 錄取名單於115年12月04日錄取名單將公布於本單位及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網站,另以郵寄、簡訊或其他方式通知應試者甄試結果。
    • 應試者對於試題若有疑義,應於甄試結束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及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檢具正確之個人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等相關資料,以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提出;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另外應試者不得要求重新評閱、申請閱覽、提供各細項分數、複印答案卷(卡)或評審表,亦不得要求告知試題命製人員及監評人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 正取報到時間及地點: 115年12月08日08時50 分於義守大學推廣教育中心高雄市前金區五福三路21 號7 樓報到。
    • 正取人員應依規定時間及地點,備妥應備文件辦理報到事宜;報到時間結束尚有缺額時,本單位得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未依限於所定開訓或遞補時間內完成報到者,除已辦理請假事宜外,視為放棄參訓資格。
    • 錄訓序位:第一順位為「弱勢青少年(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保護管束少年)」,各班各保留三個名額,並以「一律錄訓」之方式參訓,如無「弱勢青少年」名額則回歸各失業者身份;第二順位則為各失業者身份。

    訓練內容

    課程目標:
    • 學科:採集中講授並配合實務課程請校外專家授課,以增強教學效果。
    • 術科:配合課後照顧服務市場之需求,利用小組活動及實際帶領方式,靈活運用課堂所學,使受訓學員學習得到課後安親之基本能力。 
    • 品德:培養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及敬業進取之職業熱忱。
    就業展望: 本課程係針對課後照顧服務人員之專業知識及技能為學員培訓,期望學員 受訓之後,能夠取得合格結業證書並進入安親班、托兒所、幼稚園及各國 小附設之課後安親班就業。
    課程大綱:
    • 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4小時):針對目前就業市場的趨勢及未來分析,就職前相關準備,並介紹如何在相關產業裡運用環保永續的方法以達到淨零排碳的效益。
    • 性別平等教育(3小時):不確定年代的兩性關係、性別議題、平衡家庭與工作觀念等介紹與案例分析。
    • 資通訊知能(4小時):1.資通訊發展趨勢 2.數位工具應用 3.數位環境溝通與協作 4.資訊數據處理與內容製作 5.資訊安全管理。
    • 課後照顧服務概論(12小時):1.課後照顧理念、工作倫理與權 益 2.課後照顧方案的設計、管理、 評估 3.課後照顧政策及法令(兒童課 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 理辦法、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 辦法及教育基本法等) 4.兒童權利公約及福利政策法規 基本認識(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保障法、性別平等、兒童人 權等)。
    • 特殊教育概論(含特殊教育相關課程)(9小時):1.特殊教育的概念與發展趨勢 2.特殊兒童的認識與處理 3.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的認識 4.雙重殊異學生的認識。
    • 兒童福利 (12小時):1.兒童福利(瞭解兒童福利服務的 類別及相關社會資源) 2.兒童保護辨識暨通報(了解兒童 保護的定義與兒虐處遇、流程 及相關法規政策)
    • 兒童發展(18小時):1.兒童發展週期的生心理特徵(含性發 展與性教育) 2.兒童的認知發展(含記憶、腦部發 展)。
    • 國小教育(15小時):1.認識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2.教學原理(含教學的歷程、教學設 計、教學策略等) 3.教學媒材、數位學習的運用 4.認識學校行政組織與資源(介紹國小 各處室及家長會的組織和權責、愛 心家長團、緊急聯絡網機制等) 5.國小階段的性別平等教育議題。
    • 班級經營(12小時):1.課後照顧班級建立正向學習環境 及適性輔導(教室規劃、班級常 規、師生互動、生生互動技巧) 2.課後照顧班級經營實習 3.正向行為與品德核心價值。
    • 親職教育(12小時):1.課後照顧老師如何與家長溝通合作 2.課後照顧老師如何協助家長進行親 職教育 3.課後照顧老師如何增進家長進行親 子互動 4.兒童的教養風格、多元家庭型態認 識與處遇(含雙薪家庭、分居家庭、 單親家庭、重組家庭、隔代教養、 新住民子女、同性婚家庭、移工家 庭等)
    • 學習輔導(27小時):1.數學領域作業指導及如何提升學生 學習動機(如數學作業的種類、常見 的問題與輔導技巧等) 2.語文領域(國語文、英語文或其他語 文科目)作業指導及如何提升學生學 習動機(如語文作業的種類、常見的 問題與輔導技巧等) 3.其他各領域/科目作業指導及如 何提升學生學習動機 (如各領域/ 科目作業的種類、常見的問題與輔 導技巧等) 4.學習評量(多元評量:如實作評量、 口頭評量、檔案評量、高層次紙筆測 驗等,包含作業指導常見問題與處 理)
    • 兒童故事(6小時):1.說故事的基本概念與原則 2.說故事的技巧,以及如何指導兒童說故事。
    • 兒童行為輔導與心理健康(18小時):1.課後照顧與兒童行為輔導 2.兒童偏差行為的探討與處理/兒童問 題輔導 3.學生霸凌預防與處理/兒童人際問題 處理與霸凌預防 4.學齡兒童適應、情緒管理與壓力因 應 5.兒童心理創傷的探討與處理/兒童逆 境經驗的影響與創傷處理 6.兒童生活能力訓練。
    • 兒童體育及遊戲(6小時):1.兒童體育與團康理論及活動設計 2.兒童遊戲與休閒理論及活動設計。
    • 兒童安全及事故傷害處理(12小時):1.兒童事故的預防與處理(含交通事 故、溺水及防墜等) 2.危機事件處理概念及流程規劃 3.急救的技巧與演練(含 CPR 心肺復甦 術、AED) 4.防災安全演練 5.交通安全教育。
    • 兒童醫療保健(6小時):1.兒童生長發育與營養 2.兒童常見疾病及流行病的辨別、預 防與處理。
    • 社區認同與社區服務學習(6小時):1.認識兒童社區服務學習 2.兒童對社區人文及地理環境的認 識、社區地圖的繪製 3.生態保育與社區人文的連結者(人與 土地的連結)。
    • 輔導資源與運用(9小時):1.學生問題辨識與學校輔導資源運用 2.社區輔導資源的認識與運用 3.學校輔導工作 4.生態系統合作。
    • 教具製作(6小時):教導學員實際製作相關教具。
    • 測驗及口試(3小時):學員須通過考試才能頒發證書。


    其他說明

    報名繳交資料:
    • 報名時應於「報名參訓切結書」及「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者參加職業訓練需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進行職訓諮詢並推介之權益說明暨同意書」簽名,如因故未能於報名當日繳交者,最遲應於甄試當天繳交。。
    • 應繳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有效期間之居留證(影本)、高中職以上畢業證書、特定身分證明文件、照片1 式2 張(相片背面須寫上姓名)。


    • 如有延長招生期限之必要,將於台灣就業通網站公告,並以電話或e-mail 通知民眾。

    其他事項:
    • 課程洽詢:07-2169052 陳小姐
    • 本班次為推廣教育非學分班,不授予學位證書。
    • 上課地點,備有茶水間。
    • 詳細內容請參考下載簡章(如附加檔案)或來電洽詢。
     

    附加檔案